Published at Wednesday, July 2, 2008.
下面是我最喜欢的5本书,有排名顺序。近年读书少了,《百年孤独》是5本中最后读的,也在两年之前了。荒废呀,就在一天一天中失掉了阅读和音乐的乐趣。
1. 《战争与和平》。《战争与和平》对于我就象是《挪威的森林》中那本《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了不少于5次,随手翻开一册就可以读下去,有时只读和平,有时只读战争。我的这套有4册,是从地摊上一位艺术学院学生手上得来的;八几年的人民文学版;董秋斯译。我也在书店里读过别的版本,看不下去,理由似乎有些小题大做:我受不了包尔康斯基王爵变成包尔康斯基公爵、彼尔变成皮特。莫德《(托尔斯泰的英文译者)在托尔斯泰传》中说过,俄罗斯没公爵这种封号,亲王或王爵才是正统的称呼。(虽然彼得大帝引进了伯爵、侯爵这些欧洲封号)扯远了。在我心目中,《战争与和平》是最好的小说,体现了托尔斯泰最为高超的小说才能。他在大篇大篇的对话和议论中,让我一一经历了国家与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内心之中的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我钦佩他为改善世界和改善自己所做的努力。
2. 《罪与罚》。我不能否认对俄罗斯文学的偏爱,特别是对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偏爱。后者最著名的是其最后一部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不过《罪与罚》对于我有更重要的意义,因为我是在读了《福音书》之后读的《罪与罚》————读过《圣经》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都知道陀氏的小说是对《福音书》的深刻解释。小说氛围很完整,始终在一片灰暗中,直到拉斯柯尔尼科夫服刑才逐渐开朗。什么是罪,什么是罚,什么真是罪,什么真是罚。上帝的诫令不应只刻在石板上。

3. 《百年孤独》。如果我有才能写一本好小说,我会选择写一本魔幻小说,因为我被马尔克斯了不起的才华和自由的想象所折服。年月在流逝,人在出生、死亡,一百年间热闹来了又去,最终只是寂静。
4. 《西方哲学史》。读完此书,许多疑问豁然开朗,让我觉得罗素是我读过的作家中最聪明的一个。我相当喜欢他的书,包括他的自传。
5. 《论人的使命》。其实我并没有读完别尔嘉耶夫的《论人的使命:悖论伦理学体验》,但我所读到那部分深刻地影响了我的世界观。
Published at Tuesday, September 5, 2006.
1968年委内瑞拉记者对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采访。摘自《译林》2006年第2期。(从摘录的内容看,我八卦得很)
q: 全面地考虑起来,你认为什么样的小说是理想的小说?
a: 一种绝对自由的小说。它不仅由于其政治内容和社会内容而令人不安,而且也由于它深入现实的力度令人不安。假设它能把现实翻个个儿,让人看到现实的另一面,那就更好了。
q: 据说你的写作纪律很严格,就像是用银行职员时间表工作的作家。
a: 我每天都写作,甚至星期日也写,从早上9点写到下午3点。我写作的房间很安静,暖气也很足,因为惟一让我烦的就是声音和寒冷。每天工作的时间中,我吸40 支香烟,其他时间我就尽量不让香烟毒害自己了。医生说我正在自杀,不过我认为没有任何一项折磨人的工作不是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在自杀。还有一件事:我是穿着机械师的工作服写作。这部分是因为更舒服些,部分是因为当在打字机上写不下去了的时候,我就站起来去思考,同时拿一把改锥把家里的门锁和电插座拆了又装,装了又拆,或者把家里的门都刷成明快的颜色。
q: 你每天能写多少?
a: 如果是写一个短篇,每天能写一行我就满意了。如果是写一个长篇,我尽量每天写上一页。总的来说,随着故事的往前进展会越写越顺手,每天的收获也就越来越大。因此,长篇小说比短篇小说更讨人喜欢:长篇小说只需开始一次,而短篇小说也跟整部长篇小说一样要开始一次,二者开头花的工夫相同,这样总的算起来,写短篇花的气力就多多了。有时候能写得多一些,那是我便知道,第二天在好好休息之后,情况就会更好。《百年孤独》我写了十八个多月。在工作期间,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我没有一分钟不在想工作。我每天跟我的善解人意的最亲密的朋友们讲的都是创作上的事,但是我一行字也不读给他们听,也不让他们自己看,更不让他们动我的草稿,因为我很迷信,认为否则的话,我的工作会全部葬送。

(配图是从图书馆借的台湾远景版)
有些小说,我很喜欢,但不认为它们是杰作。我非常喜欢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它属于我所认为的杰作。读一下吧,我想没有人会对它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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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Thursday, June 15, 2006.
quote for 060615
她对他说,第一步应该是使她(另一个)意识到他对她有兴趣,以便他向她吐露爱情时不致使她感到意外,并且有充分的时间去考虑。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